敬請各單位加強宣導出車前落實酒測動作,確定無酒精反應方可出車。自即日起為期一個月宣導,未配合行前酒測規定者,每遺漏一次扣考核一分,於112年10月1日起生效。
自即日起為期一個月宣導,未配合行前酒測規定者,每遺漏一次扣考核一分,於112年10月1日起生效。